西安烧烤打架事件(西安烧烤车)

2023-11-03 14: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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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城管暴力执法,烧烤店老板遭围殴10分钟,一怒之下砍翻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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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没想到,一次普普通通的城管执法活动会演变成一场血腥斗殴事件。

2016年的西安市,周慧安有着自己的一家烧烤店,多多少少也算是一个生意人。

6月24日这一天,正在外面采购店里需要东西的周慧安接到了自己的雇员张某的电话,表示店里来了城管,要他赶紧回来处理事情。

接到消息的周慧安急匆匆地赶回自己的烧烤店,然后被告知自家店里使用的烧烤炉燃烧的不是清洁能源,违反了西安市的相关规定。

基于此城管大队要将这个烧烤炉做扣押处理,说着就将烧烤炉办搬上了城管大队的车辆,要拉走。

一见这个情况,周慧安自然是坐不住了,一方面一个炉子不便宜,另一方面今天晚上做生意还需要用呢。

于是周慧安就又把炉子从车上搬了下来,从流露出来的视频来看,其中一名城管对周慧安的做法很不满,就挥拳打了周慧安。

紧接着两人就扭打在一起,随同的城管人员见状就围了上来,对着周慧安就是拳打脚踢,实在忍受不了的周慧安就躲进了自己的别克越野车里,然后开车冲撞城管。

而城管们自然也是不甘示弱,纷纷抄起旁边的棍子,开始对车辆进行打砸。

急了眼的周慧安也失去了理智,冲下车从屋里面拿了一把平常切肉的菜刀,对着城管就开始挥砍。

至此,事件的发展彻底失去了控制,周慧安烧烤店里面的店员也是纷纷站出来对城管展开了殴打。

最终,事情以城管的1死7伤宣告终结,好好的一次执法活动,最后却演变成为了一场惨案。

而随后周慧安及其涉事店员也是纷纷被抓捕,在一审判决中,法院认为周慧安并不构成正当防卫,但是由于城管在执法中存在严重过错,所以最后判处了周慧安有期徒刑12年。

周慧安自然是不服,于是便提起上诉,但是二审法院认为周慧安确实犯了故意伤害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事实清楚。

只是最后基于周慧安的自首和赔偿积极,将12年有期徒刑改判为11年有期徒刑。

【以案释法】

说实话,这起案件当时一出来的时候,可以说引起了群众们的极大关注,鉴于当时的城管名声确实不是很好,一时间人们纷纷为周慧安喊冤。

但是其实从法律的层面分析这件事,我们就能得出一个较为正确合理的答案:

第一, 城管的行为怎么定性?

这一点其实是整个案件的关键所在,搞清楚这一点,那么对于后面的判断就没有什么难处了。

在本案中,城管主要有三个行为:

一是扣押烧烤炉,这是一个典型的执法行为,所以没有什么争议。

二是殴打周慧安,这一行为的前提是周慧安抗拒执法,城管正常的做法应该是劝说,或者是控制住周慧安,而绝对不是殴打,所以这也是法院认为城管存在严重过错的原因。

而这一行为也是城管在此次执法活动中唯一的违法行为。

三是打砸车辆,这个的前提是周慧安驾车冲撞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当遭遇这种危险的情况下,做出应对是没有问题的。

第二, 周慧安为什么不构成正当防卫?

其实正当防卫一直是我们非常容易判断错误的一个问题,因为普通人在判断正当防卫的时候容易偏激,也就是用情感左右自己的判断,而不是从法律的角度。

其实判断正当防卫最终要对两个点就是相当性和前提性,结合本案来说,周慧安要是构成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城管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但是在本案中,城管的行为是执法行为,周慧安对这件事不服的正确做法应该事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而不是自己对抗执法人员。

当周慧安抗拒执法时,执法人员对周慧安采取的措施能叫违法行行为吗?显然不是

而在相当性上,本案中执法人员唯一的违法行为是殴打周慧安,但是从周慧安能逃离这一点来看,其对于周慧安的威胁性和周慧安采取持刀行凶的做法完全不相当。

所以最终周慧安不构成正当防卫是没有问题的。

第三, 法院的判决。

我们注意,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了周慧安有期徒刑9年,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了周慧安2年,最终数罪并罚11年。

其实从正常角度来说,周慧安持刀挥砍这一行为定故意伤害罪应该是不妥的,因为正常人都知道在这种情况下,用刀斗殴大概率是会死人的。

所以周慧安的这一行为定故意杀人罪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法院可能是出于城管存在严重的过错,所以从量刑上适当的为周慧安“找补”了。

总而言之,这起案件告诉我们当面临执法人员时,我们第一时间要做的就是服从,哪怕我们对其不认同。

因为之后我们可以去起诉他,告他,到时候,自然会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而不是一味和他对着干,反而将自己拖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城管暴力执法,烧烤老板举刀反击,致队员一死8伤,民众什么反应

西安烧烤店老板不服城管粗暴执法,刀刺车撞致1死8伤,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2016年6月24日晚上9点钟左右,烧烤店老板周惠安接到了店员打来的电话。那头的人语气十分慌张,他告诉老板,城管要把我们店里的东西带走,你快点来一趟吧。

听了这话之后,周惠安不敢怠慢,他马上开车赶往店里。等到了以后,就看到店员一直不停的给穿着执法制服的人赔不是,企图能阻止他们往外搬东西。

打听了一番以后,他才明白,原来是因为店里使用的炭火炉的问题。据店员表示,城管人员告知不允许烧烤店使用不清洁燃料,而店里使用的明火炭炉违反了规定,所以他们要将烤炉进行暂扣。

周惠安了解到了事情经过后,就决定先找执法人员聊一聊。他其实也明白这件事是自己有问题,但是当时正值店里高峰期,里里外外坐满了人,大家都在等着吃烧烤。如果这个时候把烤炉拿走的话,店里的损失是非常大的。他想问问执法人员能不能先留下烤炉,之后他亲自将烤炉送到城管局。

可事情没有像周惠安想的那么简单,尽管他好声好气的跟城管解释,可他们根本不听,非常强硬的将烤炉都搬上了执法用的皮卡车。周惠安有些生气了,他径直登上执法车想要阻止城管将烤炉拉走。执法人员见状立马上前阻止,推推搡搡之间,就和其中的一名城管有了肢体冲突。

这下就惹怒了执法人员,他们想自己做这份工作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见这么硬的骨头,竟然敢对他们动手,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于是其他队员也迅速参与进来,一行人把周惠安按在地上狠狠殴打,他被打得很狼狈,过了很久才终于找到个机会逃了出来。

跑出来的周惠安越想越上头,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如何了这种窝囊气,一怒之下,他爬进自己车子,驾着车就朝城管撞去,几名执法队员没有防备,被直愣愣的撞倒在地上,其中有个人躺在地上站都站不起来。

这下矛盾顿时升级,等周惠安停下车后,其余的城管立刻拿起钢棍来对着他的车猛砸。将车窗玻璃敲碎后,他们把周惠安拖了出来,直接拿棍子殴打。他急急忙忙的躲避,可身后的执法人员不依不饶。有名持钢管的城管甚至将放在店门口的烧烤架砸倒,并用棍子击打店员。

眼看店就要被砸了,周惠安再也忍不了了,他回到厨房拿了一把剔骨刀就冲了出来,不分三七二十一追着城管人员开始疯狂砍杀。店里的店员见状,也纷纷上前帮忙。于是局势开始扭转,原本耀武扬威的城管被打得四处逃窜,而杀红了眼的周惠安还和店员一起将执法车也砸了个稀巴烂。

围观群众一看,这都见血了,他们也坐不住了。于是有人打了报警电话,当警察赶来之后,就决定逮捕周惠安。可城管的暴力执法早就激怒了在场的人群,他们纷纷阻止警察带走周惠安,有不少为他说好话。

但显然这是没有用的,他还是被警察带走了。逮捕周惠安之后,警察开始依法调查事情经过。

烧烤店老板杀人被判刑,街坊邻居纷纷打抱不平,这到底是为什么?

警察抓捕了周惠安之后,便开始调查案件经过。他们先是对附近的监控进行查封,发现确实是城管人员先动的手。接着向当时的围观群众打听,出人意料的是,他们全部都在为周惠安说好话,表示当时是城管先动的手,把人打的半死,在地上起都起不来。而且殴打使用的钢棍还带着铁钩钩,把人衣服都划破了,那个时候还不反抗,死的就是他自己。

而被捕后的周惠安也十分主动,他坦白交代自己的罪行,也表示愿意承担所有损失,但坚称自己是正当防卫,并没有故意杀人的想法。

事情到这里已经明了,城管人员确有暴力执法之嫌,但周惠安也有妨碍公务的过错。

此时,医院那边也传来了消息,尽管立刻就将受伤的执法人员送到了医院,但还是没能将受伤最重的那位城管抢救回来,其余八位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

最终,陕西高院判决周惠安犯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妨碍公共安全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三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另外,参与打架斗殴的店员也分别被判处不同程度的刑罚。

得知结果之后,周惠安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但并不是因为自己被判刑而难过,而是心疼被连累的店员。在他看来,几个小伙子远离家乡在异地打工,本就过得特别艰难,结果因为他还进了监狱,这让他心里特别不好受。

而得知周惠安被判刑的街坊邻居也纷纷为他打抱不平,他们甚至联名上书请求释放他。在他们看来,这完全就是他自保的手段罢了。如果不是城管的凶残举动,又怎么可能发生这样的悲剧呢。

有人甚至主动跑到医院去,他们偷偷以探望的名义进入正在养伤的城管病房内,发现他们身上既没有绷带,也没有伤口,个个都在那里悠闲的玩手机,这让他们更加愤怒了。

当然,法院既然已经判决,绝对不是可以轻易改变的。但是令警察疑惑的是,为什么有这么多的人都愿意为周惠安出头呢?

原来这得益于周惠安的好品行。38岁的他并不是西安本地人,只是通过考学和努力终于成功入职了国企单位,这才留在了这里。好景不长,他发现国企的固定工资并不能满足家里的开销,随着小孩的出生,需要花钱的地方越来越多,于是他决定开一家烧烤店,好手艺加上好性格让店面马上火爆起来,每天都有不少人慕名前来吃烧烤。

赚钱后的他并没有膨胀起来,而是尽自己力所能及回馈社会。对周围的邻居和睦,有人找他干活,二话不说就去了,就连一条街的同行都对他赞不绝口。平时如果店里没人,也会邀请附近工作的环卫工人去店里免费吃饭。对待自己家的店员他更上心,因为明白一个人去外地打拼的辛酸,所以给店员待遇都很好。将心比心,所以人们都愿意为他说好话。

暴力执法不是个例,当城管决定找事时,态度能有多恶劣?

对于城管和商贩的冲突,似乎年年都有,屡见不鲜:不久前,四川德阳也出现了一个类似事件,一位卖枇杷的老大爷正在街上摆摊,突然有过来一个流里流气的青年,他身穿执法制服单手插兜来到老人面前,态度恶劣的要求老人立刻搬走,表示这里不允许摆摊。老人听后应了下来,可一转头看见其他人还在摆摊,便以为可能是自己堵住了过道,所以被要求搬离。

于是他挪了下自己的摊位,尽量不影响周围人通行。可没想到过了一会儿后,青年又回到了老大爷摊前,发现大爷竟然还没有离开,于是指着大爷便开始骂,我喊过你几回了,你还在这来一个卖一个。大爷听后十分不安,他知道是自己理亏,于是小心翼翼的表示,前面买枇杷的人钱还没有给,拿到钱之后他就走。

对于这提议青年却表示不行,拿什么钱,不准拿,也不准卖,现在就给我走。大爷不明白,旁边还有那么多人摆摊,为什么就针对他一个人。瘦弱无助的大爷和嚣张跋扈的城管行成鲜明对比,这让围观群众也看不过去了,纷纷劝导让大爷收完钱再走吧。可青年依旧不依不饶,还在一直说着什么。于是就有群众直言怒怼,附近有这么多占道经营的车你不管,偏偏就欺负一个老人,你安的什么心?

看到众人都在为大爷打抱不平,可能意识到了自己不占理,于是他选择不回应。事后,有人拍下了这段视频并上传到了网上,一经发出就引起人们的热议。在舆论的压力下,相关工作人员也被停职调查。

细看这些事件,无不是因为城管执法不当造成的。贩车走卒、引车卖浆是古而有之的正当职业,如果不是因为生活所迫,如果不是为了生存,谁又愿意辛苦的出卖劳动力呢?那些兢兢业业辛苦工作的小商小贩,他们背后的可能是一整个家庭,年迈的老人需要赡养,年幼的小孩需要抚养,方方面面的花销都需要钱。他们出于生活所迫来到城市,却因为没有文化年龄太大而只能从事这样这样一份卑微贫贱的工作,虽然生活窘困,但还是积极向上,认真努力的生活着。这样善良又值得尊敬的群体实在不应该像动物一样被人随意驱赶或者肆意谩骂,更不能使用武器殴打。身而为人,谁不是肉体凡胎,不论是城管还是商贩,暴力执法和激情反抗都不会有好结局,这种方法不可取。

作者:piikee | 分类:加盟排名 | 浏览:16 | 评论:0